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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阜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2-03-16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2-03-16
名       称: 市人防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信息来源: 阜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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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市人防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有 效 性:   /  

市人防办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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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我办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两个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对去年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本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着力理顺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体制机制;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责任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本办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保障,积极推进信息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预审核等制度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促进各科室及时梳理政府信息,确保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在签发过程中得到肯定,以此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在阜阳市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布,按照要求,对公文信息进行了梳理,编制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到2011年12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分为政策法规类的信息、行政执法类的信息,系统信息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动态、工作要求等。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办认真落实《规定》及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出发,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阜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阜阳人防”网站同步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成为最决捷、最方便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办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11年度,我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处理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办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办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规定》的要求,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我办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规定》的要求,并造成其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截至2011年12月,我办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办的顺利实施,我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一是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要领,明确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二是及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入人防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材料汇编》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要求,结合我办工作的实际,对我办现有的保密工作规定和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整理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办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做出努力。我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阜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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