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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4年4月30日原市人防办与“阜阳绿斗城物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和2010年2月1日原市人防办出具的专项审查意见,经市国防动员办党组研究决定,拟向阜阳绿斗城物业有限公司,退还人防工程建设保证金20万元整。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7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阜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于红伟0558--2296212。
阜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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