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调研座谈会政府精神,坚持主动跨前服务,做到“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4号),按照国家人防办工作部署,省国防动员办现就开展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资质延期申报跨前服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省内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
二、服务内容
(一)指导企业开展网上延期申请工作。即日起各相关企业可通过国家发改委官网“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系统”提出资质延期申请,网址:https://rfhygl.ndrc.gov.cn:18181/,系统操作手册见该系统登录页面,相关申请材料见附件1。
(二)提供预审及现场预检验服务。企业提出网上资质延期申请后,省国防动员办第一时间开展预审工作,并根据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存在的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情况,提前安排现场预检验,相关要求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预审(现场预检验)合格的,省国防动员办将通过“人民防空防护设备管理系统”上报审查情况。
(二)为确保企业资质延期申报工作平稳过渡,对资质延期手续正在办理的企业,省国防动员办可出具相关证明。
(三)企业在提供资质延期所需的相关人员证书时,按照查验渠道进行准备,相关要求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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