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依据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立法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二是相关政策文件,三是实践依据。
01 法律、行政法规依据。
我省《办法》作为实施办法,其直接的上位法依据是《人民防空法》,此外还有《城乡规划法》《建筑法》《预算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02 相关政策文件。
主要为:《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同时在立法过程中,研究吸纳了《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8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2号)中的相关内容。
03 实践依据。 主要包括我省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相关制度规定。如:人防工程建设内容纳入详细规划和项目规划条件;实地设置人防工程标志标识;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服务应急救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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