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城市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建设要求,同意在阜阳市颍泉区北三角游园地下建设单建式人防工程易地建设项目。 二、该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单位为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三、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内容,按照《关于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要求的通知》(皖人防〔2016〕131号)执行。平战转换设计与人防工程设计同步进行,于竣工验收前完成编制,并纳入竣工验收内容。 四、依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并结合地面建筑和景观,合理设置平战出入口的数量和位置。 五、该人防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500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六、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承担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落实维护经费、措施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相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