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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部门信箱
信件标题
人防车位可以出售吗?
来信人
宋**
来信时间
2024-07-22 10:57
信件内容
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区域内的人防车位可以出售吗?开发商是否可以以赠送的名义送给业主使用?
回复部门
市国动办
回复时间
2024-07-23 15:00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市国动办回复如下:小区地下人防工程区域内的人防车位不可以出售,开发商也不能以赠送的名义送给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防空工程属国防设施,产权应属于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人防工程。但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人民防空工程按照“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开发商享有所投资开发人防工程的使用权,可有偿转让使用权,收益所得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也就是说,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全体业主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开发商可以出租人防车位,但不得将人防车位出售或以赠送的方式转让给业主。7月22日,我办工作人员与您进行电话沟通,并向您详细解答相关问题,您表示满意。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国动办联系。联系人:于*伟,联系电话:0558-229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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