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办〔2017〕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7日
阜阳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状和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成效
(一)各项控制指标不断下降。2015年与2010年相比,我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10.79%; 2015年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相对控制指标与2010年相比,下降55.76%,较“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下降目标超额完成19.76个百分点;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总体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54.18%;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31.7%。
专栏1 2015年安全生产相对指标与2010年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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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2010年
指标 |
2015年 |
|
实现
指标 |
比2010年
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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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28 |
0.124 |
55.76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67 |
0.307 |
54.18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2.87 |
1.96 |
31.7 |
(二)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十二五”期间,相继出台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发〔2014〕36号)、《中共阜阳市委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阜发[2014]6号)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依法治安、依法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联席会议、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重大危险源监控、“一岗双责”、烟花爆竹标签准入、县乡“打非”包保责任制等10余项制度。
(三)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市已经初步建成包括视频会议协商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含专家、器材)数据库、小型移动现场视频终端重大危险源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并与省安监局、市政府应急办实现了互联互通。有13处重大危险源采用了PLC、DCS等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了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等工艺指标的实时监控及自动控制。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均以安保人员为主,建立了企业应急队伍。依托相关企业,成立了昊源化工危化专职应急救援队、晋煤中能化工危化专职应急救援队和国祯公司燃气救援队;市海事局组建了水上应急救援大队;市质监局建立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建立了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队。
(四)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投入隐患整改资金26787.5万元,消除重大安全隐患20余个。2010年以来,积极争取省安全事故隐患整治专项资金贴息(补助)共260万元,支持有关企业实施重特大安全隐患整治技改项目13个;项目总投资3.7亿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3亿多元、中央和地方补助0.7亿元。
(五)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政务自动化办公系统、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等,为提高办公效率、加强安全监管、依法监管等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推进。全市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培训人数从2010年的5208人增加到2015年的24943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人数从2010年的4322人增加到2015年的13078人。培训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文化经营场所、汽车运输、建筑施工等多个行业。
(七)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市工矿商贸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有大幅度的下降。
二、“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大批新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建筑、能源与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交通运输量持续上升,公众聚集场所的数量和人口密度进一步增加,一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形势将出现新的特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将造成新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部分地区和单位安全发展理念不深入,红线意识不牢。二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法治观念薄弱,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三是不少中小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技术保障水平不高。四是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广泛应用和新业态大量涌现,事故成因增多。五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经济发展加快,聚集的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六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较低。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安全发展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从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各个方面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坚强保障。“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全市经济社会进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发展环境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与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理与社会共治、坚持源头管控与标本兼治,大力提升安全风险防控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努力形成安全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分类指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重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倡导安全文化,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政策干预更加有效,初步建立起基于企业风险评估的分级监察机制以及事故调查与处理相分离的监察体制,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监管队伍向职业化发展,网络技术广泛应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安全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项控制指标不断下降。2020年与2015年相比,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5%,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1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5%,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具体见表)。
专栏2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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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目标 |
|
2020年指标值 |
2020年比2015年下降 |
|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105 |
15%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0.261 |
15%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1.67 |
15% |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
≤0.2125 |
15% |
较大事故起数 |
≤5 |
16% |
三、分类指标(以2015年为基期)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建筑施工: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烟花爆竹:死亡人数为零。
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铁路交通: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火灾(消防):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水上交通:死亡人数为零。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基本持平。
第三章 “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一、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明确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实行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定期对所属有关部门和下一级党委、政府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责任和权力清单制度,理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职责定位,理顺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的职责关系,完善监督管理职责,明晰监管执法责任和边界,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明确落实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港口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开展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安全治理和前期预防。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均负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强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巡查、应急处置和报备制度,严格实行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定落实县乡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向同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将其纳入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五)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事故等级和管辖权限,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由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下一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进行挂牌督办,对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并将评估情况向上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禁入制度,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增强依法治安能力
(一)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制度,完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形成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市级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法治保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解读,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渠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等标准规范,强化标准的约束力。
(二)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持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完善执法检查制度,明确安全监管执法的方式、程序、频次和覆盖面,制定执法检查清单和手册,细化检查内容,量化检查标准,规范执法文书。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细化行政裁量标准、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实行综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考核,推动执法信息公开,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审核机制。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移动执法检查。到2017年,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简政放权与放管服相结合,合理划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限,完善行政审批工作规则,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三)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之间信息通报、协同调查和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工作协调,制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衔接机制。加强各层级间执法联动,建立健全市、县二级执法协作、乡镇(街道)受委托执法、行政村(社区)配合执法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依法推进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推动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到2017年底,形成重点高危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产品体系相对完备、保险服务覆盖全面、事故预防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的工作格局。支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社会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2016年底前,各地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2017年底前实现与全省联网,并面向社会公开查询。
专栏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点行业领域
在长途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领域,继续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企业实行火灾公共责任保险制度。 |
(四)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提高执法检查标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频次。加强重点监管执法,各县(市、区)政府、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重点监管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跟踪监管、直接指导,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完善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产业园区规划与建设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机制,严格安全准入把关。强化区域性风险防控,推行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力争到2018年底覆盖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乡村和社区。
(五)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监管执法机构,2016年底前,所有县(市、区)政府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调整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结构,2018年底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体系。积极探索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异地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增强和规范乡镇(街道)和各类开发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积极争取各类开发园区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人员。强化监管执法保障,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加强监管执法队伍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坚持新录用人员凡进必训必考,对在岗人员每3年轮训一遍。
专栏4 安全执法监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
安全监管监察现场执法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数据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建设;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建设;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依法履职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
三、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以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科技治安、从严从实治安能力为行动目标,制定落实年度行动计划,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阻击战”、专项整治“歼灭战”和隐患排查“围剿战”。推动开展“五个一批”行动,曝光和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惩戒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到2017年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切实增强安全保障水平。明确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工程和管理控制措施,推进安全治理,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非煤矿山
(1)主要目标
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普遍提高,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2)主要任务
①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②继续加大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2.危险化学品
(1)主要目标
切实减少重伤事故,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全市重伤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及重伤人数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得到彻底治理。
(2)主要任务
①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化工园区或集中区。新设立企业、新建项目未入园区或集中区域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三同时”许可手续。
②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公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名单制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系点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四项制度”,并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
③积极推动集存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专业交易市场建设,从严控制非专业市场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鼓励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进入专业交易市场,至“十三五”末,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全部进入专业市场。
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医药化工)生产、储存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医药化工)生产、储存企业及二级以上加油站点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⑤依据相关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及时清理“关停搬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原有管线、设施。
⑥全面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从及时收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开展化工过程危害分析、完善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加强动火及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机械仪表电气设备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变更管理、试生产安全审查、事故查处及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加强管理,逐步提高我市化工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水平。
⑦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指南》。全面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基础数据,摸清家底。加强与公安和工商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参与禁毒委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工作,共同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3.道路交通
(1)主要目标
①事故指标。营运车辆、道路工程建设等领域事故水平全面下降,较大以上事故不高于“十二五”期间最低年份指标,一般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左右,道路工程建设百亿元投资事故持续下降,伤亡人数在安全目标管理控制指标范围内。
②安全管理指标。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达到10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率100%,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率达到100%,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案率达到100%。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计划完成率达到100%,航道整治工程计划完成率达到100%,“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入网率达到100%,二级以上公路客运站危险品安全检测仪配置率达到100%,国省道重要节点运行实时监测覆盖率达到70%以上,特大型桥实时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③应急管理指标。公路应急救援到达时间不超过120分钟,一般灾害情况下灾害公路路段抢通平均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一般公路交通事件应急抢通事件不超过24小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造成的道路破坏、堵塞修复抢通时间不超过48小时。
(2)主要任务
充分发挥新机制的作用,全面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健全、完善并充分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分析、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问责制和定期检查制。继续实施“畅通工程”,深入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网络建设”。
4.水上交通
(1)主要目标
每年全市统计范围内的水上交通事故数控制在2起以内,死亡人数控制在“零指标”,受伤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逐年提高,重要干线航段上安全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内河溢油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3小时。
(2)主要任务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在部分水域试点推广电子监控系统。加快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加强船舶质量检验管理和船员培训,大力整治低质量船舶。继续抓好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坚决取缔私设渡口,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
5.建筑施工
(1)主要目标
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十二五”末有较大下降,坚决杜绝较大等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②职业危害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市场行为的规范化、安全管理流程的程序化、场容场貌的秩序化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①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深化专项治理。积极开展高处坠落、深基坑、悬挑脚手架、起重机械和高大模板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加大建筑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建筑安全培训,确保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②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二级资质企业每年必须确保创建2-3个省、市级示范工地;进阜外地企业承建工程达到示范工地创建规模的必须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
6.烟花爆竹
(1)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职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基本清除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实现全市烟花爆竹行业零事故。
(2)主要任务
①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55号令《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规定,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布局规划,提升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安全条件。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工作,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安全审查工作,确保本质安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②持续保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县、乡两级政府、派出所的“打非”责任及村委会配合执法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公安、安全监管、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机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的人员,以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推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积极培育二级标准化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逾期不达标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不予延期换证。组织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抽查,对质量不达标的企业公告撤销标准化证书,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特种设备
(1)主要目标
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智能动态监控系统、安全责任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科技支撑体系,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
重点监控设备定期检验率100%,重大事故结案率10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重要设备100%,其他设备98%以上),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坚决防范并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特种设备隐患治理率和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专栏5 钢瓶智能充装管理系统
该系统采用智能瓶阀,在普通阀门的基础上,安装RFID智能芯片,设置内嵌限充控制单元及防拆适配器,增加二维码。钢瓶充装时可以智能识别智能芯片内的钢瓶信息(出厂日期、检验周期、周转次数、充装记录等),过期未检就会锁闭充气功能,达到报废年限,将无法再进行充气,自动报废。内装的智能芯片具有终身唯一身份编码,对液化气钢瓶的采购、库存、建档、送检、充装、配送等环节全程监管,实现每个气瓶的流向可控、可查,通过配合专属配套的充装枪、送气手持终端机等,使这一系统只能给指定的液化气瓶充装,实现“一户一瓶一号”智能化管理。 |
(2)主要任务
①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推进建立钢瓶智能充装管理系统,着力提升监管水平。
②积极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普查数据库,推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③加强执法与监督。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检验、作业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办和处罚力度。
④对重大隐患实施治理监控。加强起重机械、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逐步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工作。
⑤改革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方式,以提高操作技能为抓手,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督促考试机构提高考试质量,严格考核程序;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和综合素质提升,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8.农业机械
(1)主要目标
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非法改装现象基本取缔。农机事故发生率较2015年有所下降,杜绝较大以上农机事故,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平安农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再创建1个农机安全示范县、5个农机安全示范乡镇、30个农机安全示范村。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主要任务
①遏制一般农机事故发生,强化对农业机械化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监理。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
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道路拖拉机和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安全生产的专项整治。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农业机械。
③规范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牌证核发率、定期审验率。
④加强对各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
9.渔业船舶
(1)主要目标
全市机动渔船登记率、检验率达100%,非机动渔船登记率、检验率达80%。机动渔船驾驶人员持证率达100%,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覆盖面积达渔区的100%。验船人员和安全员每年培训一次。
(2)主要任务
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在县、市、区建立渔业船舶检验站,严格执行渔船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配备适应渔业船舶安全监管需要的验船人员。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区域的治理,严厉整治报废劣质渔船,严格禁止渔船私自载客。
10.人员密集场所
(1)主要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下,强化单位全面负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大消防安全设施投入,着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2)主要任务
①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有奖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等工作,及时总结固化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强化对三级重点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程序,提高派出所民警的业务能力。
②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网格化”建设。以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应用为抓手,推动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全面应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系统和数字移动终端,农村和城区所有网格实行常态化管理。
③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开展针对行业、部门、特定人群的专项宣传工作,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社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农民工、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11.中小学安全监管
(1)主要目标
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管理手段,创新管理方式,以达到控制校园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和减少师生生命财产损失的目标,切实保证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2)主要任务
①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作、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实行学校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分析安全形势,解决重点问题。
②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现有的安全管理网络。
③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及时彻底消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做好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及时彻底消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
12.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管
(1)主要目标
积极推进信息和数字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上的应用,使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投入,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减少安全事故、杜绝死亡安全事故的发生。
①城市道路、桥梁、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其游乐设施、供、排(污)水管网及检查井盖和井鼻等损坏或丢失后及时修复率达100%。
②城市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输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9%以上,管网修漏及时率达100%,管网水漏失率每年内均控制在18%以内。
③城市天然气管道各项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措施到位,损坏及时修复率达100%。
(2)主要任务
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大严厉打击破坏城市基础设施行为的力度,重点是偷盗和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从而使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的保护。
②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从源头治理,开展专项打击盗窃市政设施活动。
③推进科技进步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上的应用,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提高城市桥梁安全运行检查技术水平,建立桥梁安全检修标准和制度。
13.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监管
(1)总体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监督监管更加高效,初步建立起水利工程安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组建业务能力强,执法公正、严谨的监管队伍,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在行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继续保持水务系统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的指标,伤残人数在安全目标控制指标范围内。
(2)主要任务
①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和各水利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水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力度,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推进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达标,使水利项目施工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标准。
②深入开展水利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系统管理,全面提高企业安全文化。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加快水利安全生产专业队伍建设,使之能够满足水利系统对安全生产专业人员的需求。
14.工贸行业安全监管
(1)主要目标
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事故发生率和事故死亡人数较2015年有所下降。
(2)主要任务
①深化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查处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②贯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
15.煤矿安全监管
(1)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完成科技减人工作目标,单班井下作业人员控制在千人以下,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5%。
(2)主要任务
①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②加快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我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监管保障能力,组织开展日常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③突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煤矿企业的安全责任主体地位,产煤市、县、区具有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监管责任。煤矿主管部门要与产煤市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④强化煤矿瓦斯、粉尘、水害等灾害因素的排查治理。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建设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粉尘、火灾、冲击地压防治等安全示范矿井。优化生产系统,减少生产水平,减少同时生产采区和工作面,减少井下作业人员,规范和加强企业各类人员培训。强化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和瓦斯超限风险管控。推进煤矿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落实水害防治“防、堵、疏、排、截”措施,开展煤矿粉尘“抑、减、捕”等源头治理,严格井下高温热源排查管控。加强对地质异常体的安全排查,治理各类隐蔽致灾因素。
四、健全职业危害防控治理体系,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一)夯实职业健康防护基础。推进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完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网络,构建职业病危害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健全职业健康信息监测和统计制度。将职业病危害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范围,加强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加快职业病防治工程、技术的应用,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小微型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的支持和帮扶。深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制度。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防护措施公告制度。到2020年,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健全职业健康检查电子档案,到2020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率达到75%以上。
(二)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控。突出作业场所高危粉尘、高毒物质危害的预防和控制,遏制尘肺病和职业中毒的发生。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机制。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开展非煤矿山、涉铅、水泥、木质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卫生专项治理,加强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工作,到2020年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率达到65%以上。
(三)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水平。构建市、县二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积极推广职业病危害作业预防控制的关键技术与装备,发展培育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队伍。整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危害程度分析鉴定资源,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识别、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保障、职业病综合治疗和康复能力建设。
专栏6 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
重点行业:非煤矿山、涉铅、陶瓷生产、耐火材料、木质
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
重点作业:粉碎、打磨、焊接、喷涂、刷胶、装卸等。
重点因素:煤尘、石棉尘、矽尘、苯、正乙烷、二氯乙烷等。 |
五、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一)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做到检索查询即时便捷、归纳分析系统科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律可循。
(二)加快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通过政府引导,加快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进程,鼓励技术机构引进人才配齐装备,健康积极发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
(三)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鼓励专家参加安全检查、安全诊断,提高监管水平。鼓励支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工作,推动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社会化。
(一)工作目标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市、县、乡(街道)、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应急能力全面加强。
1.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在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框架内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加快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建设。
2.按照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功能综合的要求,完善以专业救援队伍为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大对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提高综合保障能力。加强对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建筑施工、棉花仓储和油气长输管线等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鼓励和支持化工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一体化示范建设,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
3.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强化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加快推进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2017年建成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移动终端指挥平台、视频会议系统、手机应用指挥系统,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七、完善政策制度,强化保障措施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按时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全面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铁路、水务、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逐步提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装备水平,购置一批现场检测设备以及现场监管人员的防护用品。各级政府每年要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治技改项目补助或贴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十三五”期间,全市安全投入水平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设立高危及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五)创新监管模式。研究制定我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大力加强安全社区建设,进一步打牢安全基础。“十三五”期间,建成30个左右全市安全社区,争取创建10—20个左右省级安全社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保障机制,做到安全生产各领域应保尽保。
(六)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的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院校支撑的三方合作机制,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安全专业人才。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全市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率达到100%。
(八)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九)改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区域性公益广告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章程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主动意识,争取“十三五”期间,创建30-50家市级、20-30家省、5-10家国家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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